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四十八號公告
第四十八號公告
必須要告訴大家的是,有個別曾迫害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的人已經被關押判刑,但他們的爪牙們及佛教界的一些邪惡人物、騙子妖人照常潛伏在暗處,這些人見不得天日,不敢光明正大地以真名出現,而只能隱名埋姓,冒充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和辦公室設了一些臉書賬號、部落格等,以根本不存在的事來誣蔑、誹謗H.H.第三世多杰羌佛(如公安以莫須有的事來立案誣蔑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2000年4月與劉娟簽訂了一份賣房合同騙得1.5億,殊不知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中國從沒有任何公司,也未曾有過任何房產買賣,根本沒有做過任何生意,不但沒有跟劉娟簽過生意合同,也沒有跟任何人簽過生意合同,事實證明,公安到現在拿不出與劉娟簽訂的這份合同。又比如,國際刑警於2009年11月19日告知,中國已於2008年6月11日主動請求撤銷了國際刑警的通緝令,國際刑警并通知了各成員國不準留置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但迫害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公安爪牙照常把過去公安誣陷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而發的通緝令貼在網上,其目的是欲以此醜惡行徑來掩蓋他們自身貪腐搶奪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創作的書畫700多張,價值400多億人民幣。乃至中國第一流的法學專家專門為此案召開了研討會,認為深圳的政法繫統在此案件中完全是莫須有的亂來,列出的唯有的兩個被詐騙人都不承認被詐騙,沒有被騙的人,沒有被騙的財物,專家們并行文建議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糾正。至於社會上那些混在佛教中的某些大佬級人物,自己對佛教佛法是一個外行,只知道遊說講演賣門票,剝奪眾生的錢財,而相反的,H.H.第三世多杰羌佛卻義務服務大眾,從來不收任何供養,結果,這些採取各種手段八方收供養、奪錢財的人說H.H.第三世多杰羌佛是壞人,大家想一想,剝奪眾生錢財、勒索眾生供養的人是壞人呢,還是義務為大家服務的人是壞人呢?)這些壞人散佈謠言,擾亂社會,迷惑公眾,損害大眾利益,大家凡是看到這種妖人騙子的賬號,請向臉書或相關網站揭發其騙子行為,以便關閉其賬號。這種維護光明、正義、正法的行為是功德無量的,必然破格正法修持,早日獲得福慧圓滿。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發下的行願是“眾生的一切造業罪過由我承擔,我種的一切善業功德全給你們”,對妖孽的種種行為不屑一顧,但我們作為一個佛弟子,如果不維護佛陀的尊嚴、如來的正法,那根本就是黑業纏身、罪惡極盛之徒,與如來正法毫無因緣,何具解脫成就之有?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2016年4月20日
2016年4月20日